2020.06.02,在青海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上显示“西宁市xxx污水处理厂” 水 总氮、氨氮超标排放,绿色江南通过12369及微博向当地环保局提示该情况,详见下图:





       2020.07.20,收到环保局回复:已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且我局对该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工作,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