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2日,在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显示,江阴xxxxxx有限公司  水 COD 超标排放,绿色江南通过12369及微博向当地环保局反映该情况,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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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1日,收到江阴市生态环境局回复:对超标情况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同时进行了立案处罚,并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后续我局将进一步处理。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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