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5日上午,扬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致电绿色江南,表示绿色江南前期在实地调研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规的现象属实。鉴于此,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扬州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环境安全隐患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给予绿色江南1450的奖励。据了解,这是继河北、甘肃、安徽生态环境部门之后,绿色江南第四次收到环保部门的奖励,也是首次收到江苏省生态环境部门的奖励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全国多个省市出台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0年2月,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扬州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环境安全隐患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群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获10万元奖金。




考虑到环保部门人员编制短缺的压力,绿色江南一直坚持做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补充,做好生态环境部门的“第三只眼”,充分发挥环保组织的作用,与生态环境部门通力合作,推动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我们通过微博、12369等渠道向各生态环境部门提示环境违排企业,推动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受理环境违排企业的提示,有益补充政府部门环境监管。被绿色江南监督提示过的环境违排企业,在在地生态环境局的督促下都得到了有效的整改。 

 

此次奖励,是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仪征市生态环境局对绿色江南工作的一种认可和肯定,也是绿色江南的荣誉,鼓舞了绿色江南在污染防治领域工作的积极开展!绿色江南将继续与各生态环境部门合作,坚持“我们消灭污染,不是消灭污染企业,而是推动污染企业治理污染,从而消灭污染”的工作态度,坚持以“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工作方式开展工作。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工业污染源,有益补充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管,促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多元合作,实现人人参与环保,人人共享环保的大格局。





内容来源:绿色江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