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基金会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公众捐赠),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由来已久。早在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2017年3月24日,民政部就通过官网发布了环保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各级环保部门、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应当由政府举办并适宜由环保社会组织承担的环境服务事项纳入指导性目录。强化资金保障,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美丽中国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显然,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使得生态治理被提升到更高的战略高度。生态治理不仅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内在认同与积极参与。因此,强化公众的主体意识是关键。专家表示,政府、企业、公众是推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进程的“三驾马车”,仅靠任何一方的努力都远远不够,必须充分发挥三者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好互动。


 绿色江南前期和政府部门在采购服务上进行过探索,自绿色江南成立以来,在2018-2019年首次获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连续两年购买绿色江南监督辖区工业污染源服务。绿色江南陆续向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提交了近150份现场监督简报,对苏州工业园区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化友好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22年,绿色江南同时获得吴江区三个“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打开了政府部门采购绿色江南服务的新局面。绿色江南在苏州市吴江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的见证下与吴江区三个镇政府签订了购买服务项目。该购买服务项目致力于保护在地生态环境,助力推动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长三角绿色一体化发展。


 2022年11月18日上午,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吕海峰局长带队到访绿色江南,将一面写着“诤言之友,政府镜鉴”的锦旗送到绿色江南,以此表达对绿色江南向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提供多份环境调研报告,推动吴江区生态环境大力改善,绿色江南与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的友好合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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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多元共治和社会共享的环境下实践多方共同的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目标,绿色江南秉承“我们消灭污染,不是消灭污染企业,而是推动污染企业治理污染,从而消灭污染”的工作态度,以坚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工作方式开展工作。近年来,绿色江南的工作陆续得到了全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的高度认可,达成了更广泛的共识和形成更密切的合作,有效地解决了几百起生态环境污染案件,并多次得到全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奖励。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环保组织就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同盟军”,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伟大的愿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绿色江南将继续巩固与生态环境部门“战友”的关系,保持与各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友好合作,有益补充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管不足。绿色江南充分依靠生态环境部门治理环境问题,促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多元合作,实现人人参与环保,人人共享环保的大格局。


绿色江南欢迎政府部门购买绿色江南服务!


绿色江南不支持购买服务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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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改善友好型区域

区域环境改善情况非常明显,区域环境治理总体良好,为节省政府财政资源,绿色江南不支持环境改善友好型区域的购买污染源监督服务。



2、解决环境问题敷衍型

区域环境污染突出,治理缓慢,对绿色江南提交的环境污染调研报告敷衍整改的,绿色江南拒绝其购买服务,并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



3、不支持江苏省以外区域

    不支持江苏省以外区域政府购买绿色江南对污染源监督服务。



内容来源:绿色江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