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月3日上午,绿色江南伙伴杨文娟带领其他伙伴了解“上市公司气候信息披露的查询方法及法规依据“。


7.1


在培训开始,首先介绍了国际对上市公司气候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包括2012年伦敦证券交易所要求主要的上市企业从2013财年开始必须报告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20216月欧洲理事会通过《欧洲气候法》:将最先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正式写入法律;202112月新加坡全部上市公司从2022财年起披露气候相关信息,若不披露则应解释(即半强制);20223月美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气候数据信息披露规则草案》拟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气候相关信息。


7.2


再介绍国内的气候信息披露的法规依据,从香港到内地。香港已强制为主,2021115日,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规范了在香港上市的上市公司的气候信息披露内容。内地目前还是以鼓励为主,如2021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四十一条”鼓励公司自愿披露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20221月修订的《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按规定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等非财务报告。”但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并未进行规定。

      目前,国内的上市公司的气候信息主要集中在年报、ESG以及社会责任报告等。年报涉及的气候信息较少,主要是关于碳减排的相关行动。而ESG以及社会责任报告涉及的气候信息相对会丰富一些,部分上市公司会在ESG或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算方法学、能源使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