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3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正式公开。这是国家层面首次针对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出台的五年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聚焦电动和甲醇两种新能源动力船舶,并设定了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初步实现全场景示范应用,基本建成长江、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航运绿色通道和长三角等船舶电动化先行区,综合形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场景业态丰富、全链条支撑有力、高标准体系健全的产业生态,初步实现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

针对运力和充换电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也作出了明确规划:在长三角重要航道投运一批标准化电动集装箱船和干散货船;在京杭运河和长江下游的700公里航段,依托济宁、淮安、徐州、南京、扬州等港口及沿线水上服务区建设充换电设施;在宿连运河160公里航段,依托沿线港口及水上服务区建设充换电设施。

图 1:《行动方案》中对长三角电动船舶推广应用的具体规划

图 1:《行动方案》中对长三角电动船舶推广应用的具体规划

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以下简称“绿色江南”)自2024年起持续关注内河电动船舶的发展,并发布了《江苏省钢铁行业水运物流电动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发现,江苏省以钢铁行业为主的货主端已在内河电动船舶运输方面开展了多方实践,但距离规模化应用仍有差距,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投入运营的电动船舶数量有限、充换电设施网络覆盖不全面等。

10月14日,为进一步了解江苏水运电动化发展趋势,绿色江南主任方应君一行访问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与省钢协会长、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联盟理事长陈洪冰围绕内河电动船舶推广的深层影响因素展开分析。方应君主任指出,钢铁行业作为江苏水路运输重要的货主端,率先引入电动船舶不仅有助于压缩运输成本,更能在全生命周期层面实现降碳,但目前真正使用电动船舶运输的企业仍然有限。陈洪冰会长表示,江苏钢铁企业的原辅料运输对水运依赖度大,但由于目前电动船舶补能网络碎片化,直接限制了船舶的辐射半径。他认为,破解这一困局的关键,在于围绕重点港口、企业、关键接驳点,系统布局充换电设施,形成连续可用的补能网络。

图2:绿色江南一行访问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图2:绿色江南一行访问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行动方案》的落地,不仅为电动船舶规模化应用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也为钢铁等大宗货主行业参与航运降碳指明了方向。随着长三角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建设的推进和充换电网络的逐步覆盖,内河电动船舶有望突破当前“补能碎片化、辐射半径有限”的瓶颈,真正实现从示范点到干线网的跨越,为全国内河航运低碳转型探路。


内容来源:绿色江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