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 ,要求海南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在环境高风险、高污染行业和重点防控区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为提升企业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助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贯彻落实还责险推进工作,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12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琼环法字〔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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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截图


该通知要求环境污染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生产规模较大的石化及造纸行业作为首批环责险试点行业,且应做到全覆盖。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应依法依规加快落实投保环责险。对天然橡胶加工、生猪养殖、生活垃圾焚烧、经营液体化工码头、油气码头、制药等企业开展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调查研究,逐步扩大海南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企业范围。


另外要求环责险经营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事故防控、保险事故赔偿的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风险管理处置,充分发挥环责险为载体的生态环境风险管理机制作用。




内容来源:绿色江南微信公众号